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推动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参照中央财政试点模式,我省自2022年开始,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在24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
据了解,每个试点县(市、区)集中连片选择10个左右的村,围绕健全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村集体和村民增收、数字乡村、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政策保障等6项机制,强化政策集成创新,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建设集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善治乡村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探索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王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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