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十四五”期间,重点在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较好、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旺盛的地方,建设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效应显著、对周边乃至全国范围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试验区)。
通知要求,优化升级工作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益产出为主线,以打造集聚载体为手段,促进知识产权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建设示范区、试验区按照“依托产业集聚,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产业升级”的思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围绕区域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集聚全类别、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功能,整合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集聚载体。
根据通知,建设示范区、试验区将引导集聚区强化品牌意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标准规范,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品牌,加强宣传展示,逐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长速度,不断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时斓娜)
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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