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揭榜挂帅”专项资金落地,攻克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建立主导产业中央创新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日前,石家庄市从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资金落实、加快发挥平台集聚创新作用等4个方面出台16条政策措施,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经济企稳回升贡献科技力量。
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资金落实。在出台《石家庄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配套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的同时,加快科技专项资金拨付下达进度,加快组织实施首批“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推动“揭榜挂帅”专项资金落地,促进科技创新供需对接,攻克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加快开展一批服务企业活动。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规上科技型企业,对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按5%予以补助,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对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按10%予以补助,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用好“带技术、带项目来石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的政策,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重点院所人才引进资金,激发创新活力。同时,抓好科技企业培育,市财政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000元的奖励性补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将驻石院所围绕石家庄市产业发展升级的科研活动纳入市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等市财政支持覆盖范围内,享受同城同等待遇。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建高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最高1000万元的奖补。驻石院所作为主持单位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的,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30%—50%予以配套支持。
加快发挥平台集聚创新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开发区产业园区科技创新主战场聚集,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央创新区,为企业提供开放性科研设施、专业技术服务、投资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加速高端产业集群集聚。对新认定的中央创新区按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建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资金。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
加快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围绕石家庄市重点产业,支持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在石家庄建设科技园、产业园,对认定的给予其不超过建设经费30%、三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配套支持。大力引进培育一批综合服务能力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对业绩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省奖补资金的50%予以补助,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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