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实名举报,查获某食品厂偷排废水行为,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同时,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对实名举报的群众奖励5000元,这也是去年7月《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重庆市首次对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市民进行奖励。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也于去年7月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建立并实施了举报奖励制度。
8月12日晚上,有市民向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举报:“镇上某厂外的河沟一到晚上就发臭,从厂里的排污管还流出一些乳白色液体,可能有污染!”
随后,环境执法人员、监测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某食品厂污水处理站外,靠近河沟边排水口有大量温热的且伴有明显臭味的乳白色液体流出。执法人员在该厂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该厂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经现场采样分析,该厂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超标89.8倍、18.3倍。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随即依法对该厂排污设施实施查封,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并对实名举报市民奖励5000元。(陈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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