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南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
此次改革,将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改革后,河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50%以上,在职职工的年度报销限额在1500元左右,退休人员在2000元左右。而据统计和测算,全省参保职工每年人均门诊医疗费用平均为1900元左右。
同时,此次改革重点改进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适当拓宽了使用范围,健全完善了个人账户使用管理。今后,河南在职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仍然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则统一进入医保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按定额划入,全省人均月计入约60元。
“主要加强门诊共济保障,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2021年,全省职工医保基金当年筹集566.3亿元,统筹基金支出303.6亿元。改革后,预计的支出为393.6亿元,增加的统筹基金支出使用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河南省医保局局长郑子健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在机制创新方面实现了在全体参保人群范围内实行的“大共济”和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共用的“小共济”。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支付住院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也可为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疗耗材等。同时,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可为本人缴纳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和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等。(余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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