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总工会获悉,从2022年1月1日开始,青海省总将在全省启动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凡青海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以下简称互保金),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2022年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
据介绍,参加该项计划的职工每人需缴纳100元互保金,由单位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活动时一次性收取。参与该计划职工的住院医疗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其中1万元(含)以下的部分补助30%。(邢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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