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双双发布公告,确认增加汽车增量指标额度。其中,广州市将增加10万个增量指标额度;深圳则在原定8万个调控目标基础上增加4万个增量指标额度。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通告』
广州市《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内容如下: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额度,增加的额度原则上按1:1比例分别配置普通车竞价指标和节能车摇号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按月组织实施。每月增加的额度,指标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指标配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的配置比例与现行调控政策单位和个人增量指标配置比例一致,即单位和个人分别占增加配置额度的10%、90%。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内容如下: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个人指标占88%,企业指标占12%),其中,1万个采取摇号方式配置,3万个采取竞价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个月;使用新增的小汽车指标在我市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时,小汽车须符合国VI标准;新增的4万个小汽车指标依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管理。(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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