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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阮煜琳)记者1日获悉,中国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中西部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省内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通知指出,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东部地区要指导企业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深化劳务协作,想方设法把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稳住岗位、稳住收入。中西部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省内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同时,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帮助其二次务工就业。支持脱贫人口利用产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铺等平台载体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加强对零工等就业群体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有效促进供需对接。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到6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3259.1万人,超过2023年度目标任务239.9万人,其中东部省份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915.7万人、同比增加2.1万人。
通知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帮扶车间订单不足、资金短缺、物流不畅等问题,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坚决杜绝拖欠现象。支持地方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一批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充分利用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指导县级加强组织对接,动员更多脱贫劳动力参加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务工收入。
通知强调,落实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简化程序,符合条件的应发尽发、应补尽补。用好县级乡村振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税务部门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权限,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具证明,方便企业依法享受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业。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往年未就业和今年新毕业的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摸清底数,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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