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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每年拆除“两违”应不少于26万平方米

   2017-05-08 21:05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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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出台。根据意见,从今年起到2019年,我市每年拆除“两违”应不少于26万平方米,使“两违”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城乡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再上新台阶。 根据意见,我市2017年度拆除“两违”任务分解为: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各1.8万平方米,灵秀、宝盖、蚶江、永宁、祥芝、鸿山、锦尚七个镇各3.2万平方米。

  抓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彻底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力整治城乡接合部“两违”,集中清理公路沿线“两违”,严格规范集镇建设秩序。二是历史存量处置提升。对辖区“两违”情况进行再摸底核实分类,逐村(社区)、逐户建立台账,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明确历史存量处置目标。细化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区分历史存量违建的类别、年限、影响等因素,分类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