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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建档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

   2017-05-05 12:54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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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建档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将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2195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据介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共有88人次享受临时救助,领取临时救助资金共10.6万元;有2057人次享受物价补助,领取物价补助资金共10.3万元;有55人次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领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9.6万元。

市民政局还落实好物价联动机制。今年1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达到启动条件,市级对五城区、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的低保对象(含五保)、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共发放物价补助3.22万人次、111.8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