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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2017-05-02 22:10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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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记者 曾燕福 曾志明 通讯员 罗小红

深入打好项目落地战役

为推动“五个一批”转化落地,我市将通过“晒签约、晒开工、晒投产、晒质量、晒成效”,加快形成“五个一批”滚动发展态势,每季度举行项目集中开工、竣工活动,每月通报项目签约、开工、投产情况,且每半年对列入省“五个一批”项目库的竣工投产项目增长量及增长速度综合得分位居全市前三的县[市、区(含经开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并对新增产值的增长量及增长速度综合得分位居全市前三的县[市、区(含经开区)],分别按上述金额标准奖励前期工作经费。对连续三个月项目工作排末位的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其党政分管领导,连续六个月排末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

同时,加快实施投资工程包项目,继续推进整合一批、提升拓展一批、新增实施一批工程包,对纳入工程包的项目视同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市级PPP引导基金,并向上申请省级PPP引导基金予以支持。此外,进一步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优化项目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完善市领导挂钩60个“重中之重”项目协调机制,完善县(市、区)领导、部门领导挂钩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推进落实机制。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力度,落实长(汀)连(城)武(平)扶贫开发试验区2017年-2020年每年2000万元省级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试验区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按照“扩面、增量、防险”的要求,实行“六六四四”信贷比例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金融扶贫服务,即扶贫小额信贷贷款金额总量的60%以上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要覆盖60%以上的当年脱贫对象,用于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不超过总量的40%,且至少扶持40家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提高贷款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覆盖面,提升资金效益。此外,进一步落实造福工程扶持政策,做好扶贫宣传引导。

着力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在着力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上,我市将统筹环保整治资金,统筹安排流域补偿资金,整合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林业、水利、农业等方面补助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因素分配等方式支持各县(市、区)解决影响流域、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小流域整治项目、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等。

同时,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和河长负责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培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将龙岩列入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

重抓工业经济提速增效

《措施》规定,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工业发展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对技改和重大工业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依据不同类型给予相应补助。同时,建立和完善“一企一协议”和“一企一策”机制,支持企业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人才引进等,合力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继续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后备企业从完成股改、工商变更、监管机构受理到成功上市(挂牌)等不同阶段,分别给予40-3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增发新股或发行企业公司债(再融资),并给予一定奖励。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市财政每年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进一步强化招商保障,支持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对点招商、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2017年预算安排不少于900万元,用于项目策划、宣传推介、外出招商、驻点招商、人才培养和相关奖励等,经费安排和奖励与贡献挂钩,突出真招商、招真商。

《措施》规定,着力“招大引强选优”,重点对接一批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上下游配套,以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大项目、好项目。各地新引进或增资的实际投资额超过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新引进或增资的项目投资额按减半计),省级财政将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方面,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领域;鼓励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岩商回归”工程;适当降低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市重点项目的门槛。

落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及“营改增”等惠企政策,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套衔接, 推动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并在担保收费、代偿政策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予以优惠倾斜。

完善资金安排与工作实效挂钩机制

《措施》指出,完善资金安排与工作实效挂钩机制。建立重点领域投资完成情况与相关资金、资源的分配和奖励挂钩制度,向工作干得多、干得好的地方和部门倾斜,并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与债券(基金)、资金安排相挂钩,与PPP项目安排相挂钩,优先支持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发债。

优化项目审批和分级分类管理

在推动项目审批提速提效上,继续落实分阶段并联审批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创新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评估审批流程,将各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进行整合优化,实行“多评合一”;在各类开发(园)区等特定区域内试行“区域评估”,区内企业可根据“区域评估”结果直接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区域评估产生的费用由项目所在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承担,减轻企业负担。

建立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凡在我市范围内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的投资项目,由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免费代办,其中重点项目、“重中之重”项目由分级管理单位或主管单位的人员代办,项目代办员与项目审批服务台对接,项目审批服务台与本层级的审批服务单位对接。

在加强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上,除省管项目、跨设区市项目、铁路、高速公路、输变电、油气管线等项目外,项目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和市直主管单位分别负责管理推进。

推广“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

《措施》强调,在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上,注重以工作实效评价干部,在征地拆迁、重点项目、“重中之重”项目建设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培养锻炼干部、考察使用干部,全面考察一线干部工作情况和成效,建立一线干部的实绩档案。成绩特别突出的申报记二等功10名、三等功20名。

同时,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支持各级各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敢于创新的干部撑腰,形成人人想干事、敢干事的环境和氛围,并强化跟踪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