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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渣土运输企业立下“军令状”

   2017-01-14 10:39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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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渣土运输企业立下“军令状”

记者朱榕通讯员城管宣文/摄

本报讯 昨日,市城管委召集全市17家渣土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市渣土管理处逐一签订渣土运输企业安全运输和规范运营承诺书。同时,为提醒督促各渣土运输企业自觉遵守《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做到文明运输、守法经营,市城管支队也与全市渣土运输企业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

自10日我市启动“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专项行动起,各级各有关部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重拳整治滴洒漏、无证运输、未净车出厂等各类渣土运输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目前专项治理行动仍在深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2日,市城管委及中心4城区市容局共查处违法运输渣土案件6起(违法运输建筑垃圾5起、未净车出场1起),与1月10日整治行动首日的30起相比下降了80%,呈现持续减少的趋势。从查获的车型看,均为轻型自卸货车,未发现渣土公司的车辆存在违法行为。

这6起案件为,市城管支队查处未净车出场1起(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仓山区福湾路奥体新天地G16地块施工车辆);鼓楼区市容局12日23时在五一路查处无许可证运输渣土的轻型自卸车闽ANW885;台江区市容局12日22时20分在台江区锦绣滨城查处无许可证运输渣土的轻型自卸车闽AF357X;仓山区市容局查处2辆违法轻型自卸车,闽AF961P(在奥体十四地块无证运输)、闽AC2952(在南江滨东大道文艺中心段无证运输沙包土);晋安区市容局12日21时30分在三环辅道七中附近查处无许可证运输渣土的轻型自卸车闽AN865D(如图)。

此外,马尾区市容局暂扣违法运输建筑垃圾的轻型自卸车2辆、未密闭运输建材车辆1辆。违法车牌号分别为川S38573(于104国道马尾亭江段查获)、闽G33177(于104国道马尾君竹环岛段查获)、闽AGS283(于儒江东路查获)。

福州高新区、长乐、闽侯市容管理部门与当地交警大队、派出所密切配合,严查各类渣土车违法行为。高新区查处未张贴反光标线、放大号牌、非法改装等18起交通违法行为,闽侯查处5起交通违法行为,长乐市查处2起加装挡板、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永泰县查处8辆违法运输的轻型自卸车,连江县查扣2辆违法运输的轻型自卸车,罗源县查处2辆未经冲洗上路的运输渣土拖拉机,闽清县查处2起运输渣土滴洒漏的私人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