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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聚人才以人才促发展

   2017-01-13 13:12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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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聚人才以人才促发展

中共仓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毅宙

省委在《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做好人才跟踪服务”“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鼓励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便利人才子女就学……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来闽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优惠政策”。

仓山区作为基层县区,在提供物质奖励方面难免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省委提出的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的思路恰恰能解决这个难题。通过提升服务水平,既能让人才更真切地感受到仓山区重才、用才、为才的良好氛围,也能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在仓山区扎根创业。因此,仓山区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以精益求精的精神积极探索,着力在人才服务上求突破、求创新、求实效。

建立全面的人才联系网络。由区四套班子领导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报全区经济建设情况,听取他们对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建议;区人才工作部门定期通过邮件、信息等方式,与全区761家规模以上企业、65家高新技术企业及部分有较大发展潜力企业的人资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公布人才优惠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切实帮助企业享足、用好人才政策红利。

建立特色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之前出台的《仓山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重点为全区中层骨干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由前3年税收地方留成平均4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名额推荐中层骨干人才进行申购,并给予人才购房“双优惠”(即人才公寓由区政府向开发商协商团购优惠,并享受10%的购房补贴)。在推荐人选的条件上,仅要求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5000元以上,不设定具体的推荐标准,将推荐自主权完全交给企业,由企业自行评价、自主决定。同时,针对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潜力较大,人才较为集中,但因体量较小,人才公寓政策无法覆盖的情况,特许有人员入选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企业,在这些入选者本人不申购的情况下,企业可最多再推荐1名人选。

建立贴心的人才服务机制。组织部门每月安排1次~2次到重点企业走访,实地了解人才的所需所想,按人才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现有政策,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服务。定期开展仓山区优秀人才评选,表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为他们安排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归属感。积极从优秀人才中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提高人才的社会地位。切实为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仓山区高层次优秀人才、实用紧缺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子女入学入园申请,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或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就近入学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