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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矛盾”进入“大会场”

   2016-07-28 15:13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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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矛盾”进入“大会场”

新华社上海7月27日电(记者李荣)“村子里的小矛盾、小纠纷、小争议,拿到镇上、区里转一圈,还不如让村民们自己议而决、决而行来得管用。”近期,记者在沪郊基层采访时,金山区廊下镇党委副书记顾劲飚这样对记者说。

在这个镇,有一项来自基层“土壤”里的新探索:实行村民代表会议的矛盾化解机制。凡涉及村民之间或集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只要是属于村级治理权限内的,需要在全村“摆一摆道理、议一议是非”的,都可以启动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合议表决。在当地,村民们形象地称之为“小矛盾进入大会场”。

山塘村的村民至今还记得村里周家兄弟的那个矛盾,启动了村民代表会议的“合议”程序,最后在村民自治机制中得以化解。周家兄弟是邻居,但两家有矛盾,一家不让另一家在自家场地上过,使得彼此出行不方便。周家大哥腿脚不便,便要求村里在自然村落改造中把自家水泥场前的石子路基垫高。这个诉求有一定合理性,但用村庄改造相关细则的规定来衡量,又有点“过度”。去年初,这个矛盾进了村民代表会议的“大会场”,在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和说明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讨论表决。最后,会议采纳的意见是:不支持周家大哥的诉求,但照顾到其实际情况,可协调落实修建一条坡道。村民代表的“合议”体现了“合情合理”的自治精神,周家兄弟认可了这一结果,矛盾彻底解决。

村里小矛盾的化解机制,自治是基础,同时又要以共治和法治来做依托和支撑。在廊下镇,每个村都设有法律顾问,只要启动村民代表会议,镇上的司法所和法律顾问都会进行流程和政策指导,市容等相关部门会根据会议内容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也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渠道参与。“社会矛盾需要综合治理,这个‘综’字最管用。”顾劲飚说。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