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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荷兰诉讼已正式启动

   2016-06-16 09:38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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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荷兰诉讼已正式启动

据新华社荷兰阿姆斯特丹6月15日电(记者刘芳、杨昕怡)受福建村民委托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的诉讼律师团代表、荷兰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14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荷兰法院已于本月8日受理此案,肉身像持有者、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已委托律师出庭;原告律师已向荷兰法院提交诉求声明,并将依照荷兰法律程序提交所需补充文件。霍尔特赫伊斯说,律师团队将尽全力争取使章公祖师返回原来的安息之所。

霍尔特赫伊斯说,由于不确知范奥弗里姆是以私人名义还是其他名义购得佛像,原告律师同时起诉了范奥弗里姆本人和他名下在同一地址注册的两家公司。5月31日,荷兰法警向被告发出传票。6月8日,范奥弗里姆委托律师代其出庭。“这意味着此案在荷兰正式立案,法庭开始听取双方意见。”

据了解,村民在诉求中指出,被告购得肉身像的行为绝非善意取得,依照荷兰法律也无权拥有佛像内含的他人遗骸。

霍尔特赫伊斯说:“从事艺术品交易的圈子里人人都知道,没有出口许可,这样一尊佛像绝不可能合法离开中国。专业买家理应检查艺术品的来源文件和出口许可,范奥弗里姆显然没有这样做。”

荷兰《民法典》对文物买卖有详细的谨慎审查规定。如能证明购买者未能履行谨慎审查义务,其所持文物非善意取得,就有可能将其所有权置于不利局面。

福建村民的荷兰诉讼代理人还指出,章公祖师像内含一具身份可识别的千年遗骸,佛像与遗骸事实上已经无法拆分,是个统一体,因此此案的主导因素可能不是佛教艺术品,而是人体遗骸。

霍尔特赫伊斯解释说,根据荷兰1991年《埋葬与火化法案》相关规定,再参照时任荷兰司法大臣对此法律的解读,没有人有权拥有他人遗体。“这就意味着,在荷兰任何人都无权拥有这尊佛像,哪怕是善意取得。荷兰法律还规定,家属和看护者有权索还相关遗体。福建村民看护这具祖先遗骸长达数世纪,这一事实可以证明他们有权要求索还。”

霍尔特赫伊斯还指出:“族谱等证据可证明村民与章公祖师的关联,加上村民长期供奉祖师的事实,村民们拥有索还佛像的合法依据。”

根据荷兰诉讼程序,原告向法庭提交诉讼诉求文件之后,被告可在六周内向法庭提交应诉文件,也可申请延期。第一轮文件提交之后,法庭可能安排听证,然后宣布判决;也可能要求双方提交补充文件。法庭宣判后,双方均可上诉。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