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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办事家人收钱,商人如贴身“大管家”

   2016-06-02 15:2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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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办事家人收钱,商人如贴身“大管家”

新华社广州6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毛一竹、詹奕嘉、周颖)5月31日上午,深圳市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的女儿蒋丹丹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蒋尊玉涉嫌收受的财物中,一辆价值84万多元的豪车和7万元红包是由蒋丹丹收下的,蒋丹丹涉嫌与蒋尊玉共同受贿。

尽管此前蒋尊玉在庭审中一再推说自己“不知道”,否认了绝大多数受贿指控,但女儿蒋丹丹对指控供认不讳。

父办事女收赃,被控共同受贿

5月16日,涉嫌收受他人财物超7000万元的蒋尊玉在广州市中院受审。5月31日,就在他受审的隔壁法庭,女儿蒋丹丹又站在了被告席上。

公诉人指控,蒋尊玉为深圳市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该公司董事长卢某坚贿送蒋丹丹一辆价值84.18万元的博斯特小轿车,作为“结婚礼物”。

卢某坚为何出手如此阔绰?蒋尊玉在侦查阶段的证言显示,2008年,卢某坚公司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做好水土工程和水务工程才能达标,按常规这一工作应由开发商承担,但卢某坚找到蒋尊玉帮忙,让水务局下属公司承担了这两个项目和全部费用。为了感谢蒋尊玉的关照,卢某坚送了蒋尊玉1100万港元,又给蒋丹丹送了一辆豪车。

在蒋丹丹另一单被控的犯罪事实里,2010年至2014年,蒋尊玉的下属田某红以红包名义向她贿送了7万元。

蒋尊玉的证言显示,曾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的田某红是他的老下级,他曾提携和帮助过田某红,所以田某红借过年、摆宴等机会给蒋丹丹送红包。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其中5万元是过年时送的,另有2万元是蒋丹丹孩子百日宴时送的。这段时间内,蒋尊玉相继担任深圳市水务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田某红在证言中称,给蒋丹丹红包的时候,蒋尊玉都在场。我送红包既是为了感谢他的提携、帮助,也是为了搞好关系,以便日后工作开展和职务发展。

自己办事,家人收钱,成为贪腐最大的“保护色”。

商人成了贴心“大管家”

蒋尊玉案中,一类重要角色是商人。蒋丹丹在法庭上供述,卢某坚经常来家里做客,是蒋尊玉比较熟的朋友,逢年过节都给她送红包。“当时可能是我快结婚了,卢某坚来到我家,把一部车的车钥匙给了我。我父亲当时在场,我收下车钥匙之后,他们两个人就散步去了。”

后来,蒋尊玉觉得女儿开豪车太招摇,让女儿把车转卖给自己的亲信李卫平,李卫平从银行转账给蒋丹丹80多万元。蒋尊玉担心留下痕迹,又让蒋丹丹把钱还给李卫平。李卫平又给了100万元现金给蒋尊玉的老婆,但蒋家一直没有支付给卢某坚车款。

与卢某坚相比,李卫平更像是蒋尊玉的贴身“大管家”。蒋尊玉在庭上说,他与李卫平常在一起玩牌,女儿直接喊李卫平“舅舅”。

纪检部门一份材料显示,李卫平利用蒋尊玉的影响力帮人办事、为权钱交易牵线搭桥,甚至帮助安排蒋尊玉的情妇堕胎。

规范政商“亲”“清”交往行为

检察机关认为,蒋丹丹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父蒋尊玉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贿赂、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因蒋丹丹系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在官员贪腐案中,商人登堂入室与领导干部交往,并向其家人输送利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张浩说,有些领导干部家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较弱,成为商人向官员行贿的重要突破口。

去年,广东出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并建立147个试点单位,通过多种办法加强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今年4月,广东又出台专门文件《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规范政商“亲”“清”交往行为。明确政商交往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