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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为中心 多元化解纠纷

   2016-05-31 14:1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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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为中心 多元化解纠纷

上月,长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冯某驾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死亡。长乐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及时派员参与诉前调解,与该市事故多元调处中心人员联动处置。经多次组织冯某的委托代理人与死者亲属协商,近日死者亲属获得合理赔偿,冯某取得谅解。

近年来,福州市法院系统积极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以法院为主导,与人民调解配合、衔接,与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团体协调、配合的制度,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互补、良性互动。

把矛盾解决在诉前。近几年,福州两级法院民事审判系统积极探索源头化解、诉前调解的矛盾调处路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锐说:“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既减轻群众诉累,也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

福州两级法院普遍建立了院庭负责人接访、判后答疑、参与调解制度,通过院庭负责人参与协调,使重大案件获得圆满解决。近期,福州中院先后妥善处理了鼓山新区“四季绿都”62户拆迁户与福州土地发展中心的逾期办证违约金索赔系列案。

把纠纷化解在基层。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广泛应用,巡回办案成为法官们的首选途径。他们将法庭“开”进村委会、农家院、田间地头,实现“以法庭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的转变。

闽侯法院推行“一乡一巡回法庭”模式。今年初以来,已有10个巡回法庭走访联系39个村,巡回审判案件130多件。连江法院设立渔村法官工作室和海上巡回法庭。今年初以来,在渔民回港期间开展巡回、流动立案5次;渔排开庭9次,巡回办案13起;开展送法进渔村、送法上渔排活动7场。

让调解主体多元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让群众得到便利,群众无须多跑腿就能解决问题,这也能减轻法院工作的压力。”陈锐说。

近年来物业纠纷频现,为此,福州中院与福州市人大、市房管局等共同制定了《福州市物业管理纠纷协调办法》。台江区法院在全省首设“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定期派出法官在区房管部门驻点,居民到房管部门服务大厅就能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闽侯法院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涉商品房案件联合处理机制,今年初以来,已调处相关案件85件,诉前化解纠纷36件。连江法院与县海洋与渔业局建立涉海、涉渔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今年初以来,已调解涉渔纠纷案件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