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海南省儋州市全面开启安居房申购,申购对象放宽至儋州户籍居民家庭(含洋浦)和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于2022年3月18日至5月31日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报名申购。
自2020年4月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以来,儋州市积极主动推动安居房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创新方式谋划安居房建设模式。
据了解,目前已筹集到安居房项目共4个。此次安居房申购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儋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除了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专项保障计划外,引进人才,儋州户籍居民家庭(含洋浦)、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均可申请。”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郑海道说。
为有序推进申购审核工作,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A、B两类安居房购房申请表,A类表适用于基层教师、医务人员,B类表适用于儋州户籍居民家庭(含洋浦)、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和引进人才。购房条件为:一是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二是家庭成员在本市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
《实施办法》规定,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大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赖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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