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其中强调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统计信息系统,统筹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对数据的采集、发布进行监督。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在过去几年的舆论场,收视率造假的话题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舆论浪潮。从2016年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公开“炮轰”收视率造假,再到2018年导演郭靖宇曝光曾被某卫视要求购买收视率否则不予播出,收视率造假的争议,就没停过。所谓真理愈辩愈明,收视率造假的谜团,在争议中逐渐清晰。
随着社会尤其是商业层面对收视率的重视甚至崇拜,出现了“唯收视率”的现象。一些投机者通过造假收视率,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收视率的造假手法主要有三种,即“干扰样本”“窃听和截留数据”和“直接篡改数据”。现实中,收视率造假并非“单线作战”,而是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灰色产业链,所赚的也不只是企业的广告营销费用,还有无数从业人员的辛苦钱。
收视率造假对电视行业的毒害,从郭靖宇事件中能窥探一二。据郭靖宇自述,当时,他执导的一部电视剧播出在即,有播出平台的高管说,不花钱买收视率,剧集就不会播出。收视率造假乱象捆绑了电视从业人员,侵犯了他们的正当权益,更破坏了平等的行业竞争氛围。这种资本游戏的泡沫越来越大,待到戳破之时,终将伤害观众感情。
2018年12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基本建成并开通试运行。只有确保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权威性和准确性,才能避免炮制虚假收视率的机构混淆视听,干扰市场。
除了对所有收视率调研机构的数据进行全面监督排查,并对造假行径零容忍,还要不断提高违法成本,让收视率“造不起假”,从而在更高层次的顶层设计上,建立更科学公平的收视评价体系。看来,告别收视率造假,广电总局这次是认真的。
只要技术层面对于造假可察觉,监管层面无漏洞,从业者都不敢做收视率造假的“助力者”和“分赃者”,那收视率造假就真的玩不转了。让电视剧市场竞争回到以作品质量和观众真实口碑为主导的局面,让行业竞争生态恢复公平和清朗,便只是时间问题。
随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这次的重磅出击,随着相关系统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成熟,收视率造假的“好日子”,我相信应该没几天了。(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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