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出台《河北省职业教育“2+2+2”贯通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职业教育“2+2+2”贯通培养是指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企业联合开展“中职2年+企业2年+高职2年”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为企业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就业和发展提供服务。
据介绍,“2+2+2”贯通培养项目原则上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第1-2学年)由中职学校培养,企业配合,以德育、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学习为主;第二阶段(第3-4学年),学生在中职完成前2学年规定的学业后,以企业为主安排为期2年的岗位学习和实践。其中,第3学年学生以在企业岗位实训实习为主,原则上学生在企业接受师傅指导的实训和集体培训时间总计不少于450学时,每天岗位学习或实践总时长不超过企业全职正式员工的工作时长。学生完成中职学业后,考核合格且符合学徒制培养条件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高职与学生签订学徒培养协议,而后方可获得相应高职入学资格,于第5年转录为高职学籍。如未取得高职入学资格,则退出此培养程序。第三阶段(第5-6学年),从第5学年起,以联办高职为主,安排2学年学业课程,可以学徒制、工学结合等方式学习。学生完成高职学业,符合毕业要求的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文凭(两年制大专)。原则上毕业学生留在企业工作。
此外,“2+2+2”贯通培养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招生,每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批准的项目招生计划数为准。坚决破除以文化成绩录取的“唯分数论”弊端,按照适岗适用原则,根据中考成绩制定最低控制线,采取面试、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形式,优先选拔适合企业和岗位未来需要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录取通过后,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签订《企业预备员工学徒制联合培养协议》,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学生中职毕业后,对考核合格并符合转段条件的学生,企业与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高职与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签订学徒培养协议。(崔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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