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举行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9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10.03%。其中企业5282.6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6万户。
2022年3月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解决我国登记管理规定分散杂乱等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制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表示,《条例》出台后,为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细,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制定并实施了配套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方面,将市场主体申请类、审核类、通知类文书压减近一半,取消了6项证明材料,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另一方面,《条例》取消受理环节,推行形式审查、当场登记,为各地提高登记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供了制度支撑。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制定了企业开办地方性规范标准,解决不同地市之间在企业开办计时、提交材料等方面的不一致问题。
据悉,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更加健全完善,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打造更优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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