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月30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日,海南省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决定》的配套管理措施。这意味着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制度在海南落地,标志着海南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据了解,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定通过核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规定了法律责任,区分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及其社会危害性,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明确了第一批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清单,取消海南自由贸易港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这6个事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
据介绍,下一步,海南将通过建立健全“审管法信”一体联动监管机制和平台,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管、无感监管、智慧监管等多种方式,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更多领域。(赖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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