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定市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截至目前,全市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5119个,占比99.21%;10万元以上的村3464个,占比67.13%。
立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多措并举、分类推进,通过自主经营、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分类盘活和优化农村集体不同类型的闲置低效资源资产,激活多种要素,创新发展形式,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引导村集体通过利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区等载体,吸引社会投资,合作发展农业新业态,培育村集体经济新增长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托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旅游等模式,在土地托管、生产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李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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