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出台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全市排污口监督管理,3年内分批分类推进排污口整治,实现监管全覆盖,助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沧州地处“九河下梢”,入海河流较多,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据方案安排,2023年底前,沧州将完成市域内排污口排查,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排污口整治。
全面细致排查溯源。沧州将聚焦“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综合采用遥感解译识别、人工徒步排查、问题排污口信息复核三级排查方式,组织对所有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步开展水质检测,全面摸清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并对排查出的排污口编码命名,全面建立排污口台账。同时,通过资料溯源、人工溯源、技术溯源等方式,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督促责任主体实施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
“一口一策”精准整治。沧州把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逐口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实施分类整治,做到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此外,建立完善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并鼓励公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提升长效监管质效。(袁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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