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现在企业‘迁户口’这么方便!”日前,沧州莱奥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计划将公司从沧州开发区迁至盐山县。办事员王女士到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提交材料后,不一会儿便领取到新的营业执照。
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入、持《准予迁入调档函》回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待完成登记档案交接后再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以前办理企业迁移登记要往返两地,经历多项流程,加上等待档案邮寄,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自沧州市推行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后,该事项由两地“折返跑”变成一地“一窗办”,从“一堆事”变成“一件事”,从“多次跑”变成“一次办”,实现了即来即办、限时办结,极大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了迁移成本。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主体获得实实在在利益,就要让行政审批‘瘦身’,为企业办事‘减负’。”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邓统军说。
沧州市日前出台《市场主体迁移登记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试行)》。方案明确,在沧州市辖区内各行政审批局及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登记设立的内资市场主体,只需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在迁入地登记机关当场办结企业迁移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迁移登记手续时,迁入地与迁出地协同办理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对相关要件进行容缺受理。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一并办理变更登记。
在企业迁移登记手续办结后,迁入地登记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准予迁入调档函》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至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档案和《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市场主体迁移档案清单》邮寄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由事前企业“跑腿”变事后部门“跑办”,大大提升了企业登记便利度。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有54家企业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流程在迁入地实现一次办结市场主体迁移登记。(袁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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