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该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2023年计划改造项目应于2022年启动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
通知提出,将市政基础设施作为有机生命体,结合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立“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改造解决问题”的机制,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桥梁改造建设、综合管廊建设等项目的协同精准。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提升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行水平。
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资金和成本方面,通知规定,加大燃气等城市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投入,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更新改造资金。
通知同时要求,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对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施,鼓励将燃气等管道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等基础平台深度融合;结合更新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属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时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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