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飞地”管理期为2年,对被认定为石家庄市“人才飞地”的,分别给予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众创空间最高50万元、引才工作站最高20万元支持资金
日前,石家庄市出台《“人才飞地”认定管理服务实施细则》,通过支持本地单位在市域外设立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人才技术交流合作,聚集人才智力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到石家庄市转化落地。
“人才飞地”是指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园区、企事业单位、市属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在市域外人才技术聚集、科创资源丰富地区设立或注册成立(含控股)的创新服务平台,包括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引才工作站等3个类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人才飞地”建设重点面向和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等产业领域。
按照单位申报、专家论证评审、实地考察、名单公示等环节进行遴选,“人才飞地”管理期为2年,对被认定为石家庄市“人才飞地”的,分别给予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众创空间最高50万元、引才工作站最高20万元支持资金。经认定后先行拨付50%支持资金;管理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支持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人才飞地”引进培育人才、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据介绍,石家庄“人才飞地”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飞地”全职聘用人员,享受石家庄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开展的科研活动可申报石家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到石家庄转化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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