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用足用好信用监管、舆论监督、社会共治手段,自今年9月起,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红黑榜”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方式,归集相关信息,通过网站、报刊、公众号、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三小”信息通过“红榜”向社会公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小”信息通过“黑榜”向社会曝光。原则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公示“红黑榜”1次,每次公示“红榜”“黑榜”各不少于6家,公示期限3个月,每年公示不少于12次。
此项举措,旨在通过“红黑榜”的定期发布,正面激励守信者上“红榜”,反面警示失信者上“黑榜”。被列入“红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年内不重复在“红榜”公示,如在公示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撤出“红榜”榜单。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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