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以下简称“体育特色校”)的建设和管理,日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体育特色校是指有效落实体教融合新目标,学校体育特色明显、成绩突出及文化氛围浓厚,且在某个或多个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特色并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经省体育局和教育厅联合命名的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校。体育特色校分为省、市、县(市、区)级,其中,省级每四年为一周期。
《办法》明确,鼓励体育特色校以独立、合作、引进等合法合规的方式与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社会体育组织联合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竞赛、学校代表队训练等业务。每所体育特色校要成立不少于5个体育俱乐部或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要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组建学校代表队,并保证每周3次以上、每次不低于90分钟的训练安排。积极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积极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且执行“谁培养谁受益”原则。定期举办校内班级、年级以及校际间的课余体育活动、冬(夏)令营和竞赛等。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特色项目的校内比赛。积极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跨区域及全国性竞赛活动等。
《办法》指出,体育特色校应设立教练员岗位,以“先入职后培训”方式吸纳优秀退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以代训等形式吸纳体校、俱乐部教练员参与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或学校代表队工作。
各市、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和跨区域(县、市)联赛、分站赛、积分赛等体育特色校赛制。对“三大球”、冰雪、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大项,武术、中国跤等民族传统项目及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等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特点着重打造普及型、选拔型和精英型体育特色校赛事。鼓励在体育特色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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