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上市最高给予300万元市级补助,股东个人所得税可分期缴纳,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中心高效精准培育指导……日前,石家庄市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融资支持等方面出台扶持企业上市政策举措,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多上市、快上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每年确定5至10家目标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
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每年初向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本地、本领域优质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各县(市、区)每年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不少于5家。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有量保持在300家以上。
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今年1月1日起,对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改制辅导等相关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市级给予20万元股改费用补贴;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在河北证监局完成辅导验收,且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在省级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1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内A股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在省级补助2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省级补助1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主要证券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石家庄市且实现融资超5000万元或石家庄市域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石家庄市满12个月的企业,市级给予一次性320万元补助。
打造省会企业上市“加速器”。谋划在石家庄高新区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中心,高效精准为全市意向上市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创新、政府政策资源对接、上市公司产业资源导入、产学研用以及梯队企业公司治理规范等方面培育指导。
引导各类投资基金支持市域产业。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市域企业,对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石家庄市再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扣除政府引导基金)1%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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