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表扬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对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74个集体和14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省共有11个集体荣获“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称号,22人荣获“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荣获“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称号的11个集体分别为: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张家口市知识产权局、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张家口市崇礼区知识产权局、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唐山市知识产权局、保定市知识产权局、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衡水市知识产权局、邯郸市知识产权局、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据了解,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显著保护成效,展示了我国高度重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有力支撑,兑现了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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