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问题收集、受理、转办、落实机制,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奖惩,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挂钩”……近日,邯郸市建立六项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定期监测调度机制。每年召开2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年初会议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年中会议对上半年工作总结调度、逐项梳理、查找短板、制定措施。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重点调度各单位承担工作进展,研究市场主体需要解决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督进度、破难题。由承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一次动态监测会议,找差距、找短板,加强过程管理,每月动态监测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
交办落实责任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问题收集、受理、转办、落实机制。对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省市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政企同心谈”“早餐交流会”等政企沟通汇报反映问题、市场主体直接反映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营商环境问题,分别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梳理分类,向有关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交办。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及时向交办单位和企业、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或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督导通报推进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不定期对市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市有关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提请市纪委监委约谈提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围绕责任单位指标提升、督导检查、问题交办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按照百分制进行年度考核并通报结果。对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提醒。加大奖惩,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挂钩”。
舆论宣传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通过在门户网站、公众号设立专栏等形式,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政策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健全完善“政企同心谈”“政企会客厅”“早餐交流会”等政企沟通协商机制,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执业人员、企业家等群体中选聘代表,作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
对标学习沟通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寻标对标,认真学习借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做法。坚持“请进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或有关机构,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问诊体检”等形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刘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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