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突出专业特点,完善职称评价机制。
此次改革明确,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坚持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重点考察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境界、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注重评价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在正确传递党和国家声音、正向引导社会舆论、塑造主流价值观、真实报道传播、实践媒体融合、展现时代风貌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并按照不同层级、不同专业播音主持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初、中级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着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实务能力;对高级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在全面考察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学术水平、影响力和业绩成果。(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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