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现稳增长、促就业、稳物价工作目标,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近日,省国资委印发《河北省国资国企支持经济稳定的六条措施》。
最大限度释放优质产能。推进国有钢铁企业在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达效;压实国有煤炭、发电企业稳生产主体责任,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尽快释放优质产能;加快建设新的发电项目,抓紧开工成熟的新增煤炭项目。
进一步加大项目投资的授放权力度。监管企业在省内投资建设的纳入国家或省建设规划的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油气管网、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在完成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后,由监管企业自主决策实施,不再履行省国资委审核程序。
继续压缩项目审核时限。对监管企业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省国资委实行绿色通道,一事一议,从快办理,审核时限由目前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审核意见。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加快建设一批列入企业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开工一批列入企业“十四五”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储备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更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稳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用足用好人社、财政部门就业见习补贴支持政策,鼓励国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搭建就业见习平台、多途径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最大限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就业促就业作用。
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国有房屋进行房租减免,切实加快房租减免政策落地。(马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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