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通知,要求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知明确,重点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县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行业或区域统筹整合工程建设项目。
通知提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建立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上报项目贷款条件审核,尽早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投融资和建设运营模式等,抓紧抓好项目落地。
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对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利率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的相关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
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开展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研究,优先选取积极性高、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化、可持续的项目包装和融资支持模式,共同培育孵化大型专业化的建设运营主体。(时斓娜)
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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