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
方案针对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法治化水平不够、侵权惩戒威慑力不够、全链条保护偏弱、基础投入不足等问题,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建设目标及方向,明确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多项重点建设任务。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的国家级创建示范项目,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窗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的“标配”。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解读方案时称,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方面积极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帮助各类市场主体修炼内功,全面提升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更好展示我国政府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内外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立场。(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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