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减少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基金运行绩效,石家庄市决定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择期手术患者“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预住院”模式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半年,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再予另行调整。
开启“预住院”后,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单一、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行择期手术治疗的患者,由于床位紧张等原因,先在门诊进行入院常规检查检验及专科必要检查检验,根据床位情况安排正式入院。正式住院后,先期产生的入院常规检查检验及专科必要检查检验费用与正式住院后的费用合并计算,医保基金按规定一并报销,从而缩短患者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预住院”期间医院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等无关费用。
石家庄市首批选择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部分临床科室开展试点,后期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各试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患者需求,选定适合的病种,向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经石家庄市医保中心评估并向市局备案后,纳入“预住院”管理。(任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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