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三防,即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全面加强我省煤矿雨季水害防治工作,切实压实汛期煤矿水害防治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现场,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
工作方案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河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雨季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切合实际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监督煤矿企业制定落实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管执法,确保煤矿安全度汛。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6月份是自查自改阶段,7至9月份是监督检查阶段,10月份是总结提升阶段。
工作方案要求,煤矿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使煤矿管理人员、调度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及时检查维护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发现重大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加强汛期巡查检查,对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彻底根治的矿井,立即采取停产措施。
工作方案强调,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总工程师为第一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多种形式做好雨季“三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切实落实重点部位和地表水体的巡视检查。加大雨季“三防”投入,备足应急救灾物资,加强防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防雷接地设施达标。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出现险情立即组织开展快速、高效、有序的救援救灾工作,确保煤矿汛期安全生产。(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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