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用于指导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自行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明确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查什么、怎么治、如何管”的具体工作要求。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有近万座尾矿库,数量大、分布广。尾矿库环境管理基础薄弱,加之其污染隐蔽性强,一些尾矿库邻近重要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运行和管理不规范,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指南》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有效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形成污染隐患排查、污染隐患治理、治理成效核查的管理闭环,建立尾矿库环境管理台账,不断提升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立足环境监管职责定位,依法依规做好尾矿库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按照“主动向前一步”的原则,在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尾矿库安全设施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应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提醒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主动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监管。(周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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