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步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截至2021年底,空气质量监测方面,建成国控、省控、乡镇、开发区和港口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603个,实现了省市县乡全覆盖。地表水质量监测方面,设置国家、省市级水质监测断面778个,通过手工和自动监测方式,基本实现对全省重要河流湖库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布设国家、省两级土壤质量监测点位2885个,实现重点区域全监控。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以打造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目标,聚焦生态环境监测新领域,拓展生态环境监测新方法,继续夯实基础监测能力、压实各级监测责任,严厉打击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准、全”,支撑、服务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
强化协同控制,不断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逐步实现多污染物协同监测和污染源专项监测双轮驱动,全力发挥监测支撑保障作用;做好碳监测评估试点,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为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提供支撑。
强化“三水”统筹,不断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完善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提升水质数据整体分析和深度挖掘潜力,提高水质预警预报能力,完善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湿地水生生物监测网络,开展重点流域生物多样性试点监测。
强化系统治理,不断提高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水平。建设由生态质量监测站及监测样地样带组成的全省生态地面监测网络,提升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应用,开展全省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生态空间系统评价。
同时,我省还将在土壤、地下水、海洋、农村、辐射等多个方面,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系统推进,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发挥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集成评价作用。(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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