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建设一批“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的和美海岛,促进海岛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居民收入显著提高,特色产业和绿色发展方式优势凸显,公众海岛保护意识普遍增强,推动海岛地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形成岛绿、滩净、水清、物丰的人岛和谐“和美”新格局。这是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的目标。
据介绍,创建工作以单个海岛或岛群作为创建主体,以有居民海岛为主,兼顾少量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海岛所在县域及以下行政区域作为申报单元,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每5年组织一次评选,考评结果优秀的获得和美海岛称号。和美海岛称号有效期5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可再次参加下一轮创建。
创建工作将坚持生态优先,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内容,维护海岛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修复,切实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海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坚持突出特色,依托海岛自然资源禀赋,传承历史和民俗文化,因岛制宜,保持特色风貌,发展特色产业,创建各具特色的和美海岛精品;坚持示范引领,树立海岛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的典范,为其他海岛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国海岛保护利用工作。(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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