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实施,其中透露,“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15个美丽海湾建设,亲海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同时营造、修复红树林8000公顷,在珠江口探索实施更严格的禁休渔制度。
保护和修复全球候鸟迁徙路线重要节点
规划提出,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建设美丽海湾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保护与修复并举,坚持系统治理、陆海统筹,持续改善海域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滨海空间,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要。
展望2035年,广东沿海经济带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海湾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海洋环境质量短板全面补齐;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80%以上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人民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基本满足;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规划提出,推动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积极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陆海生态环境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支持和鼓励广州、深圳等地大胆创新,全面支持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助推广州打造成为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助力珠海创建现代海洋城市。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广东沿海湿地作为东亚—澳大利亚水鸟迁徙路线上重要停歇点和越冬地的作用,加强汕头韩江—榕江口、汕尾海丰等全球候鸟迁徙路线重要节点的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在珠江口探索实施更严格的禁休渔制度,加大珠江口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的保护力度。
加强红树林的营造修复,因地制宜采取分类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逐步修复遭到破坏的红树林资源。2025年底前,完成营造和修复红树林8000公顷,其中营造红树林5500公顷、修复红树林2500公顷。
建设滨海公园及湿地公园打造粤港澳美丽湾区
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纳入沿海地级以上市全域美丽建设的总体布局,沿海地级以上市编制本辖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案。
2025年底前,重点推进15个美丽海湾建设,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海湾建设。15个美丽海湾分别是:潮州市大埕湾、汕头市青澳湾、汕头市内海湾、揭阳市资深湾、汕尾市遮浪湾、惠州市考洲湾、深圳市大鹏湾、东莞市交椅湾、珠海市情侣路岸段、珠海市东澳湾、江门市镇海湾、阳江市珍珠湾、阳江市大角湾-北洛湾、湛江市博茂港湾、湛江市金沙湾。
建设滨海公园及湿地公园,拓展惠州市红海湾,东莞市滨海湾,湛江市博茂港湾和外罗湾—角尾湾等重点海湾公众亲海空间。实施海岸线清理整治、岸滩保洁维护和岸线生态修复等工程,提升潮州市柘林湾和大埕湾,汕头市内海湾,汕尾市红海湾和碣石湾,惠州市大亚湾,广州市珠江口岸段等重点海湾亲海环境品质。
依托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因地制宜拓展公众亲海空间。完善海岸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滨海碧道建设,提供高品质亲海平台。挖掘、弘扬和保护特色海洋文化,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海洋文化公共设施,打造粤港澳美丽湾区,增强公众对亲海空间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大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亲海空间周边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入,依法清理周边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依法清退影响海水浴场质量的滨海养殖区。(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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