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近日,该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以下简称生态导则)。
据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生态导则修订,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充分衔接新要求。近些年,我国陆续出台了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对物种及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等的保护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当前生态环保工作也给予生态保护更高定位。
二是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本次修订针对现行生态导则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布点代表性不足、评价范围和等级确定等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环评现状评价及影响预测内容不全、制图不规范、部分行业导则提出更加严格要求等,通过明确和细化技术内容及要求,提高了操作性和指导性。
三是全面契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本次修订适度简化了部分污染影响类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要求,厘清了与其他要素导则的边界。
四是助力遏制生态形式主义。针对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简单粗暴,人工造景、河流砌底时有发生,甚至违背自然规律修复造成破坏等问题,本次修订中,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观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助力遏制生态形式主义。
生态导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上留有缓冲期。考虑到生态影响评价周期相对较长,在导则实施前部分项目在开展环评时,可考虑按照新的导则开展工作。(周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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