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民刘先生收到了来自宁夏应急管理厅的3万元奖励。此前,他向宁夏应急管理厅举报银川市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宁夏应急管理厅经过大量取证,证实刘先生举报情况属实,及时查处了该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刘先生获得3万元举报奖励,成为该《办法》施行以来的第一位获奖人。
据介绍,去年12月28日,宁夏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办法》。其中明确,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经调查属实后,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奖励金额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瞒报、谎报的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马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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