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已批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126-2022,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同时废止。
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主要修改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修改并增加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部分条款;调整了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内容;修改了道路感观质量检查评价步骤方法、道路可见垃圾及污渍密度检测评价步骤方法、道路清洁度评价计算方法。
《标准》强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配有安全警示灯具、标志设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穿着警示服并配备保证作业安全的工具,警示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标准》同时要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采取适当措施降低作业扬尘污染;使用抑尘剂期间应正常开展日常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收集的垃圾及回收的污水应在指定场地处置,严禁扫入或倒入绿地、排水篦、排水井。
在质量评价方面,《标准》规定,各清扫保洁道路的道路清洁度评价包括道路感观质量检查、道路可见垃圾及污渍密度检测和路面尘土量检测;评价实施单位宜根据本地区气候、环境、设备、资金情况,设定良好、优秀分值段;纯人工作业的道路,作业质量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并应与作业面积、劳动定额等相关标准相适应。(时斓娜)
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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