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规划资源局获悉,近年来我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成效明显。据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我市平均年地面沉降量减小65%,年最大沉降量减小57%,年沉降量大于50毫米的沉降严重区面积减小98%,尤其是2021年我市超额完成年度防治目标,防治成效创历史最好水平,地面沉降严重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我市持续加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采取完善管理组织机制、实行防治任务清单化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绩效考评管理、完善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和标准体系等综合防治措施,目前已初步建成综合运用水准测量、InSAR(合成孔径雷达干涉)遥感、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监测、分层标监测技术的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监测面积达1万平方公里,覆盖全部地面沉降区,能够分季度和年度实施全市地面沉降监测,及时掌握地面沉降发展动态。”市规划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侯福志表示。
我市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控制地面沉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在规划编制中强化用水总量和水环境容量刚性约束,依据《天津市供水规划(2020—2035年)》确定的目标,优化生活、生态、农业、工业用水比例和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我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原则,去年在全市范围内关停地下水机井1070眼,转换深层地下水0.1亿立方米;大力推进新近系地热单井治理,注销地热单井37眼,正在补建回灌井29眼;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7.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1万亩,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共落实试点面积3.61万亩。此外,通过全市1583个沉降水准监测点、6733公里水准路线的连测计算分析,发布实施了《地面沉降分层标设计规范》《地面沉降分层标施工技术规程》《地面沉降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3个地面沉降监测领域地方标准。(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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