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表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为何要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蒲淳指出,目前,全国市场主体历史性跃上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达到4800万户。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和市场主体,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已成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大课题。通过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从“小切口”入手解决监管中的“大问题”,可以做到以更好的“管”,促进更高水平的“放”。
此外,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要求,可以从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出发,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同时,这也是提升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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