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完成一个汇交一个,于2023年底前全部离线汇交至自然资源部。
据悉,各地于2011年至2013年基本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有的地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于土地征收、土地开发利用、执法督察等业务,对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等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仍有不少地方对于土地征收、农民集体变化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未办理相应注销、变更等登记手续,未及时更新登记成果。
根据《通知》,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是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此外,各地要采取“日常+定期”模式,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保持成果现势性。自2024年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底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予以更新。(杜鑫)
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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