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总工会、省委编办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市、县(市、区)工人文化宫(含职工活动中心、职工之家等)全覆盖,使工人文化宫真正成为职工的学校和乐园。
为让工人文化宫里有工人、有文化、有活动,让公益性服务充分体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全省各市、县(市、区)工人文化宫场地设施的规范提升和规划新建。“因场地不足、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不能满足职工需求的,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加以改善;对没有工人文化宫、或现有场地设施不能满足需求且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地区,应当依据市、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选址,依法用地,如期建设完成。”
新建工人文化宫选址应在交通便利、职工较为集中的区域。可单独选址建设,也可根据当地政府文化服务项目整体规划实际情况,采取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的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意见》明确,严禁以建设工人文化宫为名,变相兴建楼堂馆所。
《意见》还提出各地工人文化宫要高质量提供文化服务、高质量抓好运营管理、高质量打造人才队伍和高质量拓宽发展模式。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级工会可根据自身实际,大力推进“工会+政府”“工会+社会”“工会+互联网”等新型阵地建设,努力为职工提供多元化、一站式、全天候服务。加强职工活动阵地产权保护,确保工人文化宫的独立产权和运营管理权。
《意见》还提出若干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依法将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明确工人文化宫的公益事业属性,确保工人文化宫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和资源。
据了解,目前安徽各级工会共有工人文化宫机构67家,正在建设或规划新建的有30家,准备升级改造的有16家。安徽省总将定期调度各地工人文化宫建设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早建早补”“多干多补”的原则给予专项奖补。(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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