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该部发布公告,对港口深水岸线标准进行调整。
港口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一定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线(含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按照所在水域分为沿海港口深水岸线和内河港口深水岸线。
根据公告,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沿海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从“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沿海港口岸线”调整为“适宜建设各类型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沿海港口岸线,其中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江苏段)为适宜建设各类型5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线。”
内河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内河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从“适宜建设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调整为“适宜建设各类型3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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